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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監會允許券商設子公司 證券集團呼之欲出 2002年01月08日 09:20 中新網北京1月8日消息:中國證監會7日發布的《證券公司管理辦法》中正式對券商設立子公司做出了詳細規定,這就為組建大型證券集團提供了依據。 按照規定,綜合類證券公司需要設立專門從事某一證券業務的子公司的,可以向證監會提出申請,但其持有子公司股份不得低于51%。此外,該辦法還規定了設立受托投資管理業務的子公司、從事證券承銷等業務的投資銀行類子公司的具體條件。 業內人士指出,這意味著設立大型的證券控股集團將有法可依,證券公司相互間的重組整合也有望拉開序幕。 新華社報道說,證券界人士指出,進入WTO將對中國券商帶來較大挑戰,以上條款的設置,為組建中國證券業自己的“航母”鋪設了良好的政策基礎,將有利于各大證券公司展開兼并重組,從而提高中國證券公司的競爭力,也有利于形成金融證券控股公司,實現規模經營。同時,證券公司之間的“合縱連橫”、“收購兼并”等行為也將隨之展開。 更多報道:中新財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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