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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禁止“借腹代孕” 2001年4月12日 20:56 作者:宗顓 去年曾爆出“成都一女愿借腹替人生子”的新聞,今年又有“成都—女重金租腹懷孩子”的新聞。近日,有關此類“借腹代孕”題材再度衍生出姑嫂爭奪孩子監護權的紛爭。一位成都女子替哥哥生孩子后,問“我替哥哥生了個娃,我能擁有對孩子的監護權嗎?我還是她真正意義上的母親嗎?” 這類問題已經引起了社會各界的極大的關注。據統計,中國現有一百多家人工輔助生殖技術中心,但魚龍混雜,符合醫學規范的僅有十家左右。尤其是商業性“借腹代孕”的出現,更是引發了諸多的社會問題。 所謂“借腹代孕”是指一對夫妻如果女方由于先天沒有子宮,或者因病將子宮摘除等原因,無法孕育胎兒,將他們的精子和卵子在體外試管中人工授精,再進行人工培育形成胚胎,植入另一位有正常子宮的“代孕母親”的子宮內。它完全不同于其他人類輔助生殖技術包括人工授精技術、體外受精與胚胎移植技術及其各種衍生技術。 有關專家認為,“借腹代孕”產生的倫理問題十分復雜,如母親代女兒懷孕、姐姐替妹妹懷孕等,雖然不是商業行為,但容易造成孩子歸屬糾紛以及家庭倫理混亂等,出現遺傳母親、孕育母親、撫養母親等,嬰兒和家庭成員之間的關系難以確定。 [全文1239字,傳媒索稿請同中新社專稿部聯系電話:68316616 88387530 劉小姐 傳真:68316637電子信箱:ZhuanGao@mail.chinanews.com.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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