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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途知返者說:孔繁芬:摒除愚昧獲新生 2001年1月31日 09:14 中新社北京一月三十日電題:孔繁芬:摒除愚昧獲新生 作者秦月明 談起與“法輪功”決裂的感受,中國科學院孔繁芬研究員說:“從相信‘法輪功’到與之徹底決裂,是個祛除千百年來存留在人們頭腦中的愚昧和迷信的過程,也是理性復蘇和人生升華的過程,盡管痛苦,但更快樂。” 今年六十歲的孔繁芬在日前接受作者采訪時說,回想當初練“法輪功”時的情景,覺得很是可悲。 一九九六年,孔繁芬到北京一所高校去,看到一群人手舞足蹈在練“功”。一打聽才知道,練這種“功”,有病可以不用吃藥就自愈。孔繁芬當時想:“那將給國家節約多少錢啊!” “聽別人說練‘法輪功’有益于強身祛病,‘真善忍’又符合人類本性”,出于這樣善良的愿望,孔繁芬未加思考就開始接受“法輪功”,并被李洪志的歪理邪說所迷惑。 她說,讀了《轉法輪》后,受到李洪志的歪理邪說的影響,認為人類正在一天天地“敗壞”,社會道德在不斷“沉淪”。只有“真善忍”才能拯救人類,才能推動社會進步。于是,當國家宣布“法輪功”為邪教,予以取締時,她就多次參加所謂的“護法”活動,向政府討要“說法”。 醒悟后的孔繁芬說,現在靜下心來進行反思才明白,所謂到天安門廣場去“護法”,已經超出修煉的范圍,實際上是在聚眾鬧事,是在向政府“示威”。原來以為“法輪功”是“好”的。修煉“法輪功”,就是修“佛”修“道”,是在完善自我。但當它走向聚眾鬧事、擾亂社會正常秩序時,就是對現行法律規范的挑戰,就具有了反社會的性質,這是任何社會都不能容忍的。 作為從事實證研究的科學工作者,孔繁芬的醒悟是通過學習有關法律而獲得的。她說,當時拿著國家的有關法律規定,是想從中尋找為自己辯護的依據;沒有想到對照法律條文后發覺,自己的行為完全與法律相悖,都是違法的。 與“法輪功”決裂后,孔繁芬最大的收獲就是認清了“法輪功”的邪教本質。她說,人做任何事情都應該有一個標準,這就是看它是否有利于社會進步,是否符合人類的利益。原來以為練“法輪功”后,心胸會更開闊,人格會更高尚;可練了以后反而變得心胸狹窄,更加自私,以至傷害親人、危害社會還不自知,這正是邪教的惑人之處。(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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