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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將出臺《物權法》“拾金不昧”見仁見智 2000年10月25日 16:43 宗紫林 已提交中國立法機關的《中國物權法草案建議稿》規定,拾金不昧者,除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外,最高可獲失物價值百分之二十酬金,這在中國尚屬首次。 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研究員、中國物權法草案建議稿主要起草人梁慧星教授接受采訪時說,草案建議稿在規定了拾得者的義務的同時,又提出拾得人應享有報酬請求權。所謂報酬請求權,是拾得人可向失主要求報酬,也可自愿放棄報酬。但一旦拾得者提出要報酬,失主應按有關規定支付。規定接受遺失物返還的人,應向拾得人支付相當于失物價值三至百分之二十酬金。梁慧星說,如果遺失人刊發了懸賞廣告,應當視為一種向不特定人發出的要約,在取回遺失物后,應履行懸賞廣告的承諾。 中國青年政治學院社會學教授陸士楨表示,中國在很長時間里都是持德行倫理的觀點,把道德作為一種傳統的文化,提倡舍己為人、大公無私。而現在社會是講究規則倫理,契約倫理,它把道德作為人的一種素質和能力,是個體適應社會運行的一種制約。每個人生活在社會上,任何行為都應當符合社會規則。從對青少年教育方面來說,還是主張要教育他們拾金不昧,而不是事事都要用金錢來衡量。合法的不一定合情,合法的不見得是我們所要提倡的主旋律。因為每一個現代人除了物質外,還有在道德和精神上提升自己的需求。 岳成律師事務所一級律師岳成認為,法律上規定拾金后有償歸還是個好事情。依法治國、用法律手段來規范人們的行為,這本身是社會的一大進步。 一名韓姓的士司機表示,干我們這一行的,撿到東西太平常了。我覺得歸還物品給酬金很好,畢竟,我每次歸還東西的時候,還得跑空車,耽誤拉活,給點補償心里會感覺舒服些。中學教師劉女士認為,完全可以將美德放在天平上,另一頭壓上物質的砝碼。《物權法》草案從法律上規定了拾金不昧者應該享受的權利是社會的一大進步。正如獎勵見義勇為一樣,并不是指受傷致殘后才獎勵的,而是獎勵見義勇為者的精神和美德。美德何妨受嘉獎? [全文1398字,傳媒索稿請同中新社專稿部聯系電話:68329955—3754 3745 傳真:68316637電子信箱:ZhuanGao@mail.chinanews.com.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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