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1月6日電 陳水扁5日晚間向民眾表示“一審被判貪污有罪才下臺”的說法在島內引發爭議,臺法律界人士表示,這是標準的訴訟拖延戰術,陳水扁在欺騙民眾不懂法,“國務機要費”案檢查官陳瑞仁則表示,陳水扁應向全民說明1480萬元的流向。
據臺灣《聯合晚報》報道,陳水扁5日回應“國務機要費”起訴重炮轟擊檢方泄密,不過,卻對檢察官陳瑞仁起訴與夫人吳淑珍貪污1480萬(新臺幣,下同)金錢流向,及花100多萬元買鉆戒、15萬元圍巾饋贈夫人吳淑珍等重大疑點避而不談,檢察官陳瑞仁表示,案子檢方起訴罪名是貪污,陳水扁應向全民說明1480萬元的流向。
針對陳水扁向人民報告表示“一審吳淑珍被判貪污有罪才下臺”,島內法界人士普遍認為,這是標準的訴訟拖延戰術,縱使臺北“地院”以社會本案為社會矚目重大案件,進行集中審理,只要扁嫂的律師群主攻程序戰,光是證人“排棒”等準備程序庭,就要花費相當時間,半年內審完根本不可能。
法界人士表示,本身對審判實務相關了解的陳水扁,與御用律師顧立雄沙盤推演扈,提出“一審被判有罪下臺”的承諾,這樣的承諾相當取巧,全案進入審理后,在攻防雙方戰術下,影響審理進度的主客觀因素多的不勝枚舉,一年內能否結案恐怕都是未知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