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7月6日電 據中國法院網報道,7月5日,四川省三臺縣人民法院對村支書雇兇打死競標對手案公開宣判,原三臺縣立新鎮村支書朱再銀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剝奪政治權利二年,從犯肖華、陳鋼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八年、六年。
2005年8月22日,香林村5組面向村民競包兩口堰塘。參與競標承包謝家堰的有四戶村民,其中有村支書朱再銀。當天上午,競標異常激烈,競價一路攀升,直到朱再銀加到每年交1260元,一次性交清10年費用后競包才成功。
當天,又繼續競包肖家堰,在四家競包村民中,有朱再銀的弟弟朱某某。激烈的競爭中,朱再銀的弟弟朱某某競包失敗,村民孫大財以每年1800元一次交清10年承包款競包成功。對此,朱再銀極為不滿,認為村民孫大財有意和他唱對臺戲,產生找人“教訓”孫大財的惡念。
2005年9月22日下午3時許,朱再銀找到同村二組的肖華,叫肖找人“教訓”孫大財。肖華即叫陳鋼找人去辦理。陳鋼便邀約李某、劉某某(均在逃)一起,由陳鋼騎摩托車搭乘李某、劉某某二人到該村5組收拾孫大財。3點30分許,正在田間幫人修塘埂的孫大財被陳鋼、李某、劉某某以有事為名,叫到近處說話。孫大財過去后,三人二話不說,沖上來圍住孫大財一陣暴打,很快,孫倒在血泊之中。陳鋼、李某、劉某某見狀騎上摩托車逃離現場。孫大財經搶救無效死亡。(蔣秩宏 楊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