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則在海關總署網站非顯著位置悄然發布了近20天的消息最近突然被媒體發現。
這條公告宣布,導致歐盟與美國聯手在WTO起訴中國的《構成整車特征的汽車零部件進口管理辦法》(以下簡稱《整車特征辦法》)將做出重大修正。原法案規定今年7月1日起國產汽車超過60%的部件使用進口貨,必須交納整車關稅,現在這一限制將延期到2008年7月1日之后執行。
人們開始猜測變化背后的信號,但最不能讓人接受的字眼就是:“投降!”
兩條原則
在一次次被“電話騷擾”之后,國家發改委幾位官員和專家終于在8月7日晚8點后陸續進行了回復。當談到放緩執行是否意味著徹底放棄對外資組裝的限制時,一位官員連用了三個“不可能”。“不要炒作,我們沒有放棄‘60%零部件進口按整車征稅’的標準。我們只有兩條原則:一是原來執行的總成考核標準繼續執行;二是原規定今年7月1日起執行的60%考核標準延期兩年,就這么簡單。”
去年頒布的《整車特征辦法》被一些外資企業指責為麻煩的發端。因為在《整車特征辦法》的第二十一條明確規定了兩個標準:即國產汽車的七大總成(車身、發動機、變速箱、前橋、后橋、車架、轉向系和制動系)進口可以視為整車進口;或者60%零部件構成進口,則視為整車進口。其中,第二個標準應該在今年7月1日執行。按照加入WTO過渡期后第一年的關稅稅則,符合兩項標準的車必須要繳納平均達25%的整車稅,而逃脫了這兩條標準限制的企業,只須繳納平均為10%的零部件稅。
“暫緩執行”對外資品牌而言,是最誘人的字眼,但延期并不意味著全部放開。相關官員強調:“只有60%國產化這一條延緩到2008年,‘七大總成’限制一樣都不能少。”
各個企業在評價《整車特征辦法》時,都試圖模糊概念,“各個機構說法不一樣,我們不知道什么是真正的標準”。對此,發改委一位專家憤怒地表示:“標準在海關的文件里都有。不是說只要低于60%進口件就能達標,關鍵是‘總成’部分要求,發動機、車身都是進口就算整車進口,這叫2+0。然后還有2+3(發動機、車身再加任意三個總成)、0+5(除發動機、車身外的其他總成)。”
然而,法案延緩執行始終是個不爭的事實。記者問發改委官員:“暫緩是對歐盟、美國起訴的讓步嗎?”對方答道:“可以說是讓步吧。”中汽協會一位副秘書長則更明確地表示:“這件事在外資企業反應很強烈,我估計和歐盟、美國的官司直接相關,而且一定程度上這就是對國外要求我們取消貿易壁壘的直接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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