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5月22日電 由中共中央黨校主辦的《學習時報》刊登文章說,發展中共黨內民主,需要完善黨內權力約束制衡機制。
文章說,民主不僅意味著權力是通過選舉機制授予的,還要求選舉出來的權力相互約束和制衡,權力即使是選舉授予的,也不能集中在個人或少數人手中。中共黨內民主要求黨內建立結構合理、配置科學、程序嚴密、制約有效的權力運行機制。
黨內權力制約機制方面的改革主要有兩個措施:
1、縣級黨代會常任制試點。1988年,浙江臺州市椒江區等縣市進行了黨代會常任制試點,2002年黨的十六大以后,以四川雅安市滎經縣和雨城區為代表的第二波縣級黨代會常任制試點迅速在全國十幾個省份推開,全國試點縣市達到50多個。黨代會常任制有利于發揮黨的代表大會的作用和發揮黨員代表的作用,通過黨代表的權利約束黨委的權力,同時通過黨代會的民主測評監督約束黨委成員個人。黨代會常任制為進一步推進黨內民主提供了制度平臺。
2、紀檢體制改革。各級紀律檢查委員會是專門負責紀律檢查的機關,實行雙重領導體制:紀檢派駐機構既受派出它的機構的領導,又接受所在單位的領導;下級紀委既受上級紀委的領導,又受本級黨委的領導。在雙重領導體制下,必然出現監督者要受被監督者領導的局面。從2004年開始,中央和省級紀委對派駐機構實行統一管理。建立上下級紀委垂直領導的呼聲也越來越高。(王勇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