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有專家拿數字來忽悠人了,這次是“住房私有率”。據媒體報道,“加拿大房屋私有率為67%、美國房屋私有率為69%、歐洲一些國家的住房私有率維持在40%左右”,但是在中國,這個比率已赫然飆升到72.8%。
與這篇報道相關的記者和專家沒有向我們透露一個關鍵的信息,就是“住房私有率”這個指標是怎樣“建構”出來的,中國與發達國家所使用的這個指標口徑是否一致(注意:這是近年來常用的以“數字化”來忽悠老百姓的“最新科學手段”)。于是,我們又只能猜測。
特別注意了一下,這個報道中所指的是“全國居民”,沒有說是“城鎮居民”。因此想到,估計這個洋洋大觀的數據可能首先是得益于9.2億農民(按戶籍計算)。試想,哪個農民不是住自家的房子?所以,這一塊的“私有率”幾乎是100%。跟別的數字都不一樣,這一回,不是農民拉“趕超”的后腿,反倒成了“領頭羊”。可是,你到貧困山區去看看,那四壁透風的破房子,即使“私有”了,又能說明什么問題?
再來看看城鎮居民。按專家的說法,“每年全國約有1000萬個城鎮家庭改善住房條件”。從1999年算起,到現在是6年,都按這個數計算,那才有6000萬個家庭可列入“改善住房條件”的行列。按《2005年全國1%人口抽樣調查主要數據公報》提供的數字,2005年城鎮人口為5.62億人,戶均人口2.97人,依此計算,城鎮家庭戶數應為1.89億戶,也就是說,還有1.29億戶沒有列入“改善戶”。如果按媒體上專家推算的數字,實際上近年來只有1800萬個城鎮家庭可列入“改善戶”,那就還有1.71億戶不能列入。
要是按上述“私房率”78.2%,再按全國家庭總戶數3.95億戶計算,就是3.09億戶;按城市1.89億戶計算,就是1.48億戶。這與上面計算的數字都對不上。拿城市家庭來說,除去毛算的6000戶或專家提供的1800戶,實際上有8000~12000萬戶雖有私房但并沒有“改善”。說白了,大部分當年有城鎮戶口的居民實在是得益于早先的“福利分房”,每家每戶好歹有個棲身之地。后來房改時,就把自己住的房子買下了。有多少人也就是買了個破平房或舊筒子樓中的一間蝸居,這也被算進“私有率”中去了。要是拿這個去進行“國際比較”,還不如說是開“國際玩笑”。
至于加拿大、美國和歐洲的“私房率”,我們現在也不知道是按什么口徑統計出來的,但是人家為窮人提供廉租房倒是千真萬確。在住宅問題上,國際通行的理念是“居者有其屋”——管它是“私有的”還是“公有的”,管它是買的、租的還是政府無償提供的,主要是有地方住,還要在面積上和質量上都說得過去。2004年在北京舉行的關于住房問題的國際研討會上,據丹麥專家介紹,他們的政策幾乎是全民租房——主要是向政府租。
當然,“資產建設”理念的提出和傳播也是近年來社會政策理論的一項重大發展,其中就包括購置房產——當然是升斗小民能夠買得起的房子,有的國家為鼓勵藍領階層買房,允許用于購房的費用免交個人所得稅;有的國家則為低收入的購房者提供購房補貼;有的國家在社區中將居民組織起來,互助建房,等等。我們的專家為什么不去研究一下發達國家住房方面的社會政策?
(來源:廣州日報 作者:唐鈞 中國社科院社會政策研究中心秘書長、研究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