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明:刊用《中國新聞周刊》稿件務經書面授權)
中國鋼鐵企業在鐵礦石談判中缺乏統一的意志,一個重要原因是鋼鐵生產行業的組織化程度過低。而官辦行業協會的存在本身就是妨礙整個行業逐漸組織化程度的根本障礙
從去年底開始,鐵礦石價格談判就在中國鋼鐵企業與國外礦石企業之間緊張進行。礦石企業希望提高價格,鋼鐵企業希望壓低價格,最終的結果取決于市場基本面,但也與談判雙方的談判的權力與意志有關。就后者而言,從全球范圍看,鋼鐵生產企業處于不利地位:全球五大鋼鐵企業的產量目前只占全球市場的1/5,而三大礦石企業卻控制了全球70%的供應量,相對說來,礦石企業更有能力將自己的交易條件加給對方。
中國鋼鐵生產企業面對鐵礦石企業,情形更是如此,原因是中國鋼鐵行業的產業集中度更低。自談判開始以來,有些大型企業、專家、甚至政府官員將中小鋼鐵企業當作中國鋼鐵企業談判權力軟弱的替罪羊。因為,據說談判前后,少數國內中小企業與外方簽訂鐵礦現貨合同,給了礦石企業可乘之機,輿論指其為“害群之馬”。
然而,當人們在發表這種貌似愛國的言論之時,似乎完全忘記了,企業的經營自由自然地包括訂立合同的自由。企業完全可以以其認為合理的價格與原料廠家訂立合同,它沒有法律上的義務照顧同行。
當然,它也許有道義上的義務。鋼鐵企業可以集體與礦石企業談判,比如,通過行業協會進行談判。但是,企業這樣做,只能是自愿選擇的結果,覺得這樣做對自己最有利,而且他能確信,進行價格談判的行業協會將會考慮他的利益。只有這樣,他才會配合行業協會,暫時克制自己訂立合同的自由。
然而,在中國,那些受到指責的中小企業恐怕不大可能信任行業協會。與鐵礦石進口的有關的行業協會有兩個:中國鋼鐵工業協會和五礦化工進出口商會。與絕大多數行業協會一樣,這兩個組織都不是行業內企業自愿成立、自發發育成長起來的。它們基本上是從政府機構轉換而來的官辦組織。鋼協脫胎于冶金部,而五礦商會依托商務部,協會的高級管理人員多是前政府部門官員或國有企業高管。因為這些協會不是企業自愿成立組織的,所以,他們很難把企業、行業的利益放在首位;因為他們不是自發成長起來的,所以,他們看不到行業內部不同類型企業利益間的差異,甚至有意地惡化它。
這種利益差異是現實存在的。以寶鋼為代表的國內幾大鋼鐵企業,由于規模大、礦石進口量大、技術先進,希望中國鋼鐵企業能夠集體談判。但很多中小鋼鐵企業,因為沒有礦石進口權,只能依賴壟斷性的進口商,且其對對礦石的需求會發生波動,所以,希望礦石進口保持一定的“靈活性”。放在任何一個國家,要在這樣的行業內部要形成一個聲音,本來就是很困難的。
而中國鋼鐵行業的另外一個微妙差異及協會的做法,則讓行業簡直不大可能實現內部整合。這個差異就是,大型鋼鐵企業多為傳統的國有企業,與這些協會的前身有這樣那樣的關聯,中小鋼鐵企業則多有私人投資者。所以,從利益和政治正確角度考慮,協會普遍地一頭倒向大企業。在其大多數活動中,協會傾向于維護大企業利益,甚至不惜為此犧牲中小企業利益。他們經常以整個行業的名義,利用其與政府管理部門的密切關系,游說政府采取類似傾向的產業政策。
也就是說,鋼鐵行業協會沒有致力于協調行業內部的利益差異,反而刻意地擴大大企業與中小企業、中央國有企業與地方國有企業及民營企業之間的利益差異。看到協會的這種做法,中小企業不可能信任協會,也不可能把自己企業的前景交給協會。企業克制自己訂立合同的自由,必須基于對收益的確定預期。既然鋼鐵行業協會在其日常活動中從來沒有尊重中小企業的權益,甚至以消滅它們為宗旨,那又怎能指望在價格談判過程中,中小企業會克制自己,配合協會?
事實上,鋼鐵行業協會正在利用本輪鐵礦價格談判,游說政府出臺關閉中小鋼鐵企業的政策。鋼協副會長羅冰生公開建議國家出臺嚴格的行業準入標準,不合格的鋼鐵項目一律叫停;已建成的不合格的項目限期整改,改不好的就關閉。商務部也已采取措施,嚴格控制進口鐵礦石流向,嚴禁流入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小鋼鐵廠。國家發改委正在制定淘汰鋼鐵產業落后產能的具體措施,不少中小企業將“命懸一線”。
因此,中國鋼鐵企業在鐵礦石談判中缺乏統一的意志,不僅僅因為產業集中度不高,更主要地是因為,鋼鐵生產行業的組織化程度過低。而官辦行業協會的存在本身,及其不加掩飾的偏袒政策,就是妨礙整個行業逐漸組織化程度的根本障礙。作為自愿性組織,不同企業在行業協會內部的發言權肯定不會完全平等,但鋼鐵協會竟然以斷絕其一部分會員的生路作為其活動宗旨之一,這實在是天下最離奇的行業協會了。它何不改名“大型國有鋼鐵企業協會”,讓中小企業另行成立自己的協會,以維護自己的利益?
稿件來源:《中國新聞周刊》,作者:秋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