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3月22日電 中國建設部21日公布了《建設部、監察部城鄉規劃效能監察領導小組辦公室2006年度工作計劃要點》,要求各地應及時向社會公布普通商品住房和經濟適用房的建設安排和進度。
工作計劃要點要求各地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建設部等部門關于做好穩定住房價格工作意見的通知》中有關強化規劃調控、改善住房供應結構要求的情況。
工作計劃要點強調,要督促各地總結已批準的城市總體規劃實施情況,結合當地實際條件,研究并編制本市逐步改善人民群眾居住條件的住宅建設發展專項規劃。明確近幾年普通商品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建設規模、項目布局和進度安排,及時向社會公布。
內容包括:地(市)、縣(市、區)人民政府建立有效工作機制;地(市)、縣(市、區)人民政府主管部門開展普通商品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的需求調查和預測,落實今明兩年住房建設總量以及普通商品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比重、套型控制要求等住宅建設目標,以及納入近期建設規劃的情況;地(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根據規劃部門提出的空間布局等規劃建議、土地年度供應計劃等,落實今明兩年普通商品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建設規模、項目布局、進度安排,明確開、竣工面積和占住房建設總量的比例,以及向社會公布、接受公眾監督的情況。
工作計劃要點還強調,要督促各地城市規劃主管部門在城市規劃實施管理工作中,落實當地政府確定的中低價位普通商品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建設需求量,內容包括:中低價位普通商品住房建設項目在供應土地前,城市規劃主管部門依據控制性詳細規劃出具建筑高度、容積率、綠地率等規劃設計條件的情況;規劃審批過程中,落實對普通商品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項目建設規模、套型面積、居住環境等控制性要求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