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三月二日電 (記者 艾啟平)全國政協十屆四次會議新聞發言人吳建民二日指出,政協委員是一種榮譽,也是一種責任。參加政協組織會議和活動,是對政協委員的基本要求。
吳建民下午在新聞發布會上回答中新社記者提問時,作如上表示。
本社記者問:最近在廣東有二十八名政協委員“辭職”。這件事引起了社會廣泛關注,媒體的反應也比較大,請問發言人對此有何看法?
吳建民回答說,我知道這個問題,最近在廣東的媒體有所報道。我們了解了一下,這二十八名廣東省政協委員,大部分是因為年齡或者工作變動的緣故,不再擔任政協委員。也有個別委員,因為某些原因長時間不能參加政協會議和活動,而無法履行政協委員的職責。
吳建民表示,政協章程第二十四條明確規定:“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委員和地方委員會委員要密切聯系群眾,了解和反映他們的愿望和要求,參加本會組織的會議和活動。”這些委員是社會各界代表中協商推薦的。政協委員是一種榮譽,也是一種責任,政協章程是政協委員必須遵循的行為準則,認真履行政協章程規定的各項準則,對政協委員來說,是權利,也是義務。參加政協組織會議和活動,是對政協委員的基本要求,每一位政協委員都應該自覺遵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