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8日,有媒體刊登了北京市地稅局“考慮”逐步對住房公積金、醫療保險金等征收個人所得稅的消息,迅疾引發公眾的強烈反彈。當天下午,北京市地稅局局長王紀平便發出聲明,稱報道嚴重失實,對于符合國家規定的住房公積金仍可免征個人所得稅。
而在此之前,購買第二套住房將可能被征高額不動產稅的消息,同樣引來一片爭議之聲。從中,不難看出公眾對于稅收動向是何等的敏感。
公眾的敏感,源于對自身利益的擔憂和由此產生的一種近乎本能的脆弱反應。舉個簡單的例子,自1997年全國人大通過的《公路法》,首次提出以“燃油附加費”替代養路費至今,8年過去了,燃油稅依然難以推出,因為此稅牽涉到的幾乎都是實力強勁的利益主體,各方博弈激烈,難以找到平衡點。
與此相比,涉及到公眾的稅收項目,由于公眾話語權不暢或者代言人的缺位,往往可以在短時間內就得以走出閨房,并迅疾發揮調控效用。正是這種對自身利益不能強力維護的擔憂,讓公眾的心理變得非常脆弱。他們激烈的言辭,正是脆弱的表現。
稅收調控政策本身具有示范和引導效應,直接影響著納稅人的投資或消費行為。通常情況下,增稅具有緊縮效應,在結構上表現為抑制性調節;減稅具有擴張效應,表現為鼓勵性調節。那么,現在,當有關部門努力通過增加稅種或擴大征收范圍來實現稅收增長時,是否預示著國家要實行抑制性調節呢?
恰恰相反。“十一五”期間,中國將把擴大內需作為經濟發展的基本立足點和長期戰略方針。要鼓勵消費、拉動內需,面對的首要問題就是增加居民收入。要做到這一點,通常是減稅而非增稅。
事實上,2000年以來,為了應對全球經濟增長放緩的局面,許多國家都采取了減稅政策。例如,從2001年5月至今,美國國會已經通過了四個減稅法案,有力地刺激了作為美國經濟增長主要動力的家庭消費增長,加速了美國經濟復蘇的步伐。
從另一個角度來看,“十五”時期,中國稅收收入已達10.92萬億元,年均增長19.5%。2005年更是達到了30866億元,稅收增長20%。稅收增長速度超出GDP增長速度的一倍還多。即使剔除國家稅務總局局長謝旭人所列因素,二者的反差也是值得重視的,因為此前所定的原則是“保持稅收收入與GDP同步增長或略快于GDP增長”。
值得注意的是,當稅收增長速度大幅度地超過經濟增長速度,很容易對整個宏觀經濟產生緊縮效應。而中國2006年及“十一五”初期宏觀經濟政策的取向,重點恰是防止通貨緊縮。
增稅與借價改之機漲價一樣,很容易加重人們對未來支出不確定性的擔憂,抑制人們的消費欲望。在這種情況下,增加稅種或擴大征收范圍,當慎之又慎。
其實,稅收僅僅是調控的手段之一,并非唯一選擇。如果真的想通過稅收增加收入,我倒有個建議,不妨通過降低征稅成本和加強稅收征管來達到目的。與西方國家相比,我們的征稅成本太高,有資料顯示,中國的征稅成本目前已達5%--6%,而美國的征稅成本僅為0.58%,以2005年的30866億元的稅收收入為參照計算,如果我們的征稅成本每降低一個百分點,就能節省出300多億元,這個數目是相當可觀的。
同樣,加強稅收監管,也可增加稅收收入。據有關方面測算,2001年稅務系統加強征管增收近700億元左右,約占全年稅收增收總額的26%。
因而,稅務部門在盯著公眾口袋的同時,也應該通過苦練內功,縮減成本,來達到增加稅收的目的。這樣做,公眾不僅不會質疑,還會非常歡迎。
(來源:上海證券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