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0月27日電 《人民日報海外版》今日載文指出,中國收入差距過大已經成為不爭的事實,它主要體現在地區、城鄉和個人三方面。共同富裕,無疑成為結束不久的中國共產黨十六屆五中全會的亮點之一。
“十一五”規劃建議指出:“繼續推進西部大開發,振興東北老工業基地,促進中部崛起。國家將繼續加大對中西部地區的支持。”
“無論是已經實施的西部大開發戰略,還是振興東北老工業基地,乃至新近提出的中部崛起戰略,中央財政對中西部地區間的轉移支付無疑起到了至關重要的作用。”國務院研究室宏觀經濟司副司長叢明認為,“西部地區的稅收優惠,以及東北地區正在積極試點的增值稅制度改革等等,都是國家通過財稅杠桿來調節地區間收入差距的一系列重要措施。”
叢明指出,中國目前實行的“兩減免、三補貼”,即取消除煙葉以外的農業特產稅,減免農業稅,對種糧農民實行直接補貼、良種補貼和購置大型農機具補貼;“兩免一補”即免除農村義務教育階段貧困學生的課本費和雜費、補助貧困寄宿生在校期間的生活費,以及可以預見的將來在財政轉移支付、國債投資等領域,重點向農村基礎設施和社會事業發展投資等等,這一系列舉措都將會逐步有效縮小城鄉之間的差距。此外,賈康建議,深化并全面推廣省以下的分稅制改革,推進財政層級扁平化,將有效緩解縣鄉財政困難,推動不發達農村地區公共事業建設。
“十一五”規劃建議還指出:“著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逐步擴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有效調節過高收入,規范個人收入分配秩序,努力緩解地區之間和部分社會成員收入分配差距擴大的趨勢。”
文章稱,個人所得稅顯然是現階段在調節個人收入差距方面的主要的財稅政策之一。費用扣除標準的提高,高收入者自行申報、全員全額申報、雙向申報、雙向核實等措施的實行,無疑對目前中國個人收入差距的矛盾有一定緩解作用。
“十一五”期間,中國稅收制度將向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方向改革,這方面的研究已經展開。展望未來稅收改革方向,叢明指出,財稅政策在調節個人收入差距方面的作用更為矚目。社會保障稅將會有效提高低收入者的生活保障資金的保證程度;物業稅的開征,將會在個人財產分配領域進行一次重要調整,擁有不動產越多者需要繳納的稅收也將越多,對投機性買房無疑有很大的抑制作用。更遠一些的遺產稅開征等,在財產分配領域更會引發深一層次的革命。(顏曉巖鐘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