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九月五日電(記者 徐長安)在今天下午舉行的“二十一世紀論壇”二〇〇五年會議第一場專題討論會上,與會專家學者圍繞為循環經濟立法展開了熱烈討論。
全國人大常委、民盟中央副主席、中國循環經濟論壇組委會副主任兼秘書長馮之浚在論壇上表示,通過立法來保障循環經濟發展已經是迫在眉睫的事情,循環經濟法的出臺將為循環經濟和可持續發展提供法律保障。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主任王夢奎在論壇上撰文呼吁,循環經濟建設需要加強體制和法制建設。王夢奎說,市場價格不能反映真實成本造成水和能源的嚴重浪費;投資體制不合理導致建設規模的盲目擴張;按實際產量而不是按可采儲量計稅是煤炭資源回收率過低的直接原因;土地征用制度的缺陷,以及低地價甚至“零地價”政策,使耕地急劇減少。質量、物耗、環境等方面社會規制不嚴,政績考核方法的缺點,也是粗放型經濟增長和資源浪費的原因。
為此,王夢奎指出,加強立法和改革現有體制非常必要。他舉例說,發達國家在資源節約方面有許多完善的法律法規,例如,規定馬桶每次用水最大限量,規定商品的“無包裝”和“簡單包裝”,而中國對于衛生用水的浪費和商品的過度包裝至今還限于一般性的號召而沒有強制性的規定。不少地方甚至以“有礙觀瞻”或者交通道路承受能力為由限制小排放量汽車的行駛。
王夢奎提議,循環經濟需要改變這些做法,并要建立系統的法律保障,要修改土地管理法、水法、建筑法、電力法、煤炭法等同資源相關的法律,要加重節約的內容。關于土地制度的立法也需要根據實際情況進行修改。(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