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9月1日電 據安徽商報報道,安徽蕪湖市59位法官集體起訴蕪湖市規劃局討要陽光權一案近日宣判,蕪湖市新蕪區法院駁回了59位法官的訴訟請求。
今年夏天,蕪湖市鏡湖區59位法官起訴該市規劃局,他們認為蕪湖市規劃局頒發給本案第三人安徽華億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下稱華億公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具體行政行為程序違法,損害了他們的合法權益,具體表示為第三人興建的大樓會影響其采光、日照、通風,59位法官要求法院撤消蕪湖市規劃局頒發的許可證。
法院審理認為:原告不是具體行政行為的直接相對人,而是基于相鄰權提起行政訴訟,該案的爭議焦點是蕪湖市規劃局頒發許可證的具體行為是否侵犯了原告的相鄰權。法院認為:蕪湖市規劃局核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的具體行政行為并無違法之處,亦未侵犯原告的相鄰權。原告所居住的鏡泉公寓與第三人將要開發的“華庭陽光綠洲”6號樓、7號樓相鄰,但該兩棟樓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被告至今尚未核發,可能影響原告合法權益的事實尚未發生。而被告已經核發許可證的3號樓、5號樓對原告的相鄰權并沒有構成侵害。法院依法駁回了59位法官的訴訟請求。59位法官是否會上訴目前尚不知曉。(婁陽孔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