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4”拉薩暴力事件發生至今已經一月有余,大量事實表明:這一事件是達賴集團“西藏人民大起義運動”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經過精心組織、策劃的。
人們不禁要問:達賴集團究竟是一個什么性質的集團?“西藏流亡政府”又是一個什么樣的組織?其結構和人員構成如何?達賴家族與“流亡政府”之間究竟有著怎樣的關系?
表面上的“三權分立”,實質上的“政教合一”--中國藏學研究中心、四川藏學研究所的權威專家在接受新華社記者采訪時,一語道破了達賴集團及其“流亡政府”妄圖分裂祖國,妄想“西藏獨立”、圖謀復辟“政教合一”的農奴制社會的本質。
“流亡政府”成立 圖謀“西藏獨立”
在西方和印度反華勢力的庇護下,叛逃后的達賴1960年5月移居到印度西北部康拉縣一個名叫達蘭薩拉的小鎮。同年9月,達賴集團召集外逃的西藏貴族和原地方政府官員及其他藏區的土司頭人、上層僧侶、叛亂頭目等,在達蘭薩拉召開所謂的第一屆“西藏人民代表會議”,宣告正式成立“西藏噶廈政府”,后來改為“大雪域國政府”,即所謂的“西藏流亡政府”。會議公布了“西藏國憲法大綱”草案,宣布達賴為政府“首腦”。
專家指出,這個所謂的“流亡政府”,從噶倫到各部門的大小官員,都是由外逃藏人中少數堅持分裂祖國、主張“西藏獨立”的反動僧俗上層、原西藏地方政府官員和其他藏區的土司、頭人擔任的。這次會議標志著以達賴為首的背叛祖國的西藏分裂主義集團的正式形成。
1963年10月,達賴集團正式公布了“西藏國憲法”,1991年修改為“流亡藏人憲法”,兩部“憲法”都明確了達賴喇嘛在其集團中至高無上的地位。“流亡藏人憲法”宣稱,要“使未來的西藏區域(整個衛藏、多堆、多麥三區)(說明:指藏、青、川、甘、滇等省藏區)成為一個非暴力的和平區”。
專家指出,與第一部“憲法”比,修改后的“憲法”除了增加“自由”“民主”“和平”等詞匯,根本目的和基本精神沒有什么不同,實現“西藏獨立”、把西藏建成一個“政教合一”的“民主國家”的最終目標沒有改變。
達賴集團創作了將佛教勸世語言和“西藏獨立”幻想相結合的“國歌”,并將集藏傳佛教教旗與舊藏軍軍旗于一身的“雪山獅子旗”規定為國旗。
“西藏流亡政府”大廳中懸掛著一幅“西藏版圖”,包括現在的西藏自治區和青海省全部地區、新疆的五分之一、甘肅的三分之二、四川的三分之二、云南的一半,面積達240萬平方公里。
“這個區域就是達賴集團鼓吹的所謂‘大藏區’。”中國藏學研究中心朱曉明研究員說,其目的在于以此籠絡流亡藏人各地區勢力,爭取國際反華勢力的支持。
專家同時指出,“西藏流亡政府”是在國外反華勢力精心策劃和支持下,由達賴等少數分裂主義分子組成的一個非法組織。時至今日,世界上沒有一個國家正式承認“流亡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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