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兩會,新任代表、委員不少,但會議的氣氛依然相當熱烈,有媒體還評選出張茵、葛劍雄、穆麒茹、李金華、鐘南山等五大“炮手”(見本報昨日報道)。他們圍繞民眾關心的各種問題,“一炮未停一炮又起”,引來輿論和民眾的廣泛關注。“炮手”的涌現說明了兩會代表、委員的參政議政熱情,其本身的政治價值也由此可見。他們把一些公眾關心的話題在全國最重要的政治論壇上提出,讓全體代表、委員關注這些問題,也給有關立法、行政部門施加了一定壓力,當然也讓民眾感受到了兩會的民主氣氛。
不過,大膽地放炮發言,對于政協委員、人大代表來說,只是參政議政的第一步。身為這個國家的政治家,身為參政機構成員、身為立法機構成員,政協委員、人大代表除了發言,除了提出提案、議案,還需要具備政治技藝,把自己的意志變成法律、預算或政策。當然,這種意志必須體現選民的意愿,并經過深思熟慮。
依據這個標準來衡量,那些引起媒體廣泛關注的發言,以及提案、議案,有不少令人遺憾之處。比如,委員、代表們的提案、議案所涉及的問題五花八門。基本上,委員代表們的視野局限在自己的企業、行業、地區。而且,在提出議案、提案的時候,委員、代表之間也缺乏事先的溝通,各提各的。如此一來,提案、議案的質量自然難有保障。更重要的是,提案、議案如此五花八門,注定了不可能有哪一個進入會議的正式審議議程。無法設想,只有十幾天的會議,能夠對那么多議題進行討論。
這些五花八門的發言、提案、議案,大多數明顯地屬于印象式的,其立論缺乏必要的實證支持。他們在發言中針對所涉及的問題,大多數沒有提出可操作性的立法、預算或政策設想。事實上,就他們的心態而言,最多也就是說說而已,并沒有試圖將其真正地變成立法、預算或政策設想。
癥結似乎在于,這些代表委員們沒有把自己當成真正的參政者、立法者,沒有把自己當成公共事務的決策者,當成中國式民主政治場域中的政治家。相反,他們大多把自己當成借著開會的機會向領導、上級提意見、提建議的群眾角色。問題是,在兩會期間,尤其是人大代表,本來就是坐在憲法所說的“國家最高權力機關”的席位上,面對行政部門,自己就是領導,就是這個國家最高級的上級,怎可只是提意見、建議?
除了執政黨之外,政協、人大就是最重要的政治機關,憲法也規定,人大是國家權力機關。也就是說,人民借助政協委員、人大代表,在兩會上對上年政府其他部門的工作、包括人大常委會的工作進行評估,必要的時候對一些過失進行問責,未來一年政府各部門的工作也應當作出一個框架性決策。
那么,誰是問責、決策的主體?當然是委員代表們,而不可能是行政部門。比如,周老虎事件、相關部門在雪災中的表現,其實都是可以由委員、代表們發起問責的。另外像釘子戶問題、像勞動合同法有爭議的條款問題,以及各級發改委的存廢問題,委員、代表們也本來可以以某種程序要求會議進行專題討論的。
討論、審議民眾關心的問題并對此作出立法、預算或政策決策,這本來就是兩會所要達成的基本政治目標。對這些事關民眾權利、利益,事關政府權力配置的重大問題,委員、代表們以這樣那樣的方式提出來,固然勇氣可嘉,但是,假如委員、代表們都沒有在兩會這個政治論壇上想辦法解決,民眾又該指望誰通過什么途徑來解決呢?
按照憲法規定,民眾完全有理由期待兩會委員、代表們更好地體現自己的訴求,并且具備更高的政治技藝,把自己的這種訴求變成具有約束力的法律、預算案或政策決定。這就要求委員、代表們在兩會結束之后,針對民眾關心的具體問題,進行深入的調查,與民眾、與專家進行研究,尤其重要的是,委員、代表之間相互溝通,從而形成相對集中的提案、議案,其中包括具有可操作性的立法、預算或政策設想,使之能夠進入兩會或其常設機構的議程中。這才能夠真正地體現出代表民眾參政議政的政治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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