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十年來,作為流域上游的河北承德市,一直堅持“為首都阻沙源、為京津涵水源”的生態建設方針,力促灤、潮河流域的生態修復和水資源保護。2000年以來,先后實施了國家京津風沙源治理、21世紀初首都水資源可持續利用、退耕還林、再造三個塞罕壩等重點生態建設項目,完成生態建設投資31.7億元。
但是,河北承德也因此付出了巨大的經濟代價。近20年來,承德市為保護灤、潮河水質而禁止上項目800多個,關停企業324家,每年減少利稅十幾億元。限制高耗水作物,實施“稻改旱”工程,將水稻種植面積減少10萬畝。這些保護京津水源的有效措施,對縣域經濟發展、城市人口就業、農村富余勞動力安置、當地民眾增加經濟收入產生了較大的負面影響。
同時,承德市在生態建設和水資源開發利用中,也面臨著生態環境脆弱、水土流失面積大、治理任務繁重等問題。如承德市灤、潮河流域尚有水土流失面積17000多平方公里;灤河上游及源頭地區風蝕沙化和潛在沙漠化面積已達到2000平方公里;流域水資源短缺問題日趨嚴重,承德人均水資源占有量低于1000立方米,屬于水資源短缺地區。隨著承德經濟的快速發展和人口的增加,用水量逐年增加是個非,F實的問題。
事實上,灤、潮河生態建設和水源的有效保護,不僅關系到承德市的生存與發展,也關系到京、津、唐地區供水安全和可持續發展。一個生態良好、水源潔凈的灤、潮河,不僅上游需要,下游也需要。作為經濟欠發達的承德市,靠自身的力量難以長期承擔灤、潮河水資源保護的重擔,長期依靠國家投入也不現實。因此,建立水資源補償機制,對于落實科學發展觀,對加快灤、潮河流域生態環境恢復和長期有效地保護水資源,支撐全流域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為此,建議國家有關部門盡快協調解決以下幾個問題。
第一,鑒于承德處在京津水源地、生態屏障和環京津貧困帶主體的特殊位置和作用,建議有關部門直接協調在京、津、冀區域發展中的生態、水資源補償和環境保護等具體問題,加快推進區域內以生態和水資源為載體的更寬領域合作補償機制的建立與實施。
第二,為使“稻改旱”工程長期發揮效益,建議北京市提高潮河流域“稻改旱”補助標準,并延長此項工程的實施年限。
第三,建議天津市加快推進灤河流域,特別是津、承水資源補償合作機制的建立與實施。參照北京市的做法,盡快實施灤河流域“稻改旱”工程和以生態、水為載體的其他合作。
第四,建議國家加大對承德生態建設的支持力度。繼續在承德實施《21世紀初首都水資源可持續利用規劃》、退耕還林、京津風沙源治理等項目,盡量使規模和投資不減。
第五,建議盡快實施《全國城市飲用水安全保障規劃(2006-2020)》。水利部報國家發改委的《潘家口、大黑汀水庫水源地保護規劃》已納入《全國城市飲用水安全保障規劃(2006-2020)》中,其中涉及潘家口、大黑汀水庫上游承德市生態治理和水資源保護項目。但是,這項規劃至今沒有實施。
□蕭玉田(全國人大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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