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廣東省實施普通高中新課程實驗的普通高考方案實施辦法》日前已由省招生委員會、省教育廳正式頒發。其中明確規定,文科類、理科類考生的總分均由5科原始分合成;報考文科類的考生不得兼報理科類,報考理科類的考生不得兼報文科類;外語口語提前到4月考試。
《實施辦法》體現的2007年廣東高考的主要變化有:其一,必考科目中的數學從原來的不分文理科變為分文理兩卷;其二,“大綜合”一分為二,成“文科基礎”或“理科基礎”;與此相應,考試科目組合將現行的“普通類”分為“文科類”、“理科類”;錄取時,文科類、理科類專業按五科考試成績合成的總分進行錄取。其三,“英語(2)”不再作為“X”選考科目之一。
考試科目為“必考+選考”
2007年廣東高考,考生將按文科類(含外語類)、理科類、體育類、美術類、音樂類進行分類報考。其中,報考文科類的考生不得兼報理科類,報考理科類的考生不得兼報文科類,但報考體育類、美術類、音樂類的考生可兼報文科類或理科類。
文科類考生的必考科目為語文、文科數學、英語、文科基礎,選考科目為思想政治、歷史、地理,考生考試科目組為“必考科目+選考科目”,其中選考科目可以在考試時間不沖突的情況下,選考1至2門考試科目,但思想政治和地理不能同時選考;另外,外語類專業必須加考英語口語。理科類考生的必考科目為語文、理科數學、英語、理科基礎,選考科目為物理、化學、生物,但物理和化學不能同時選考。
而體育類、美術類、音樂類考試科目則是在文科必考科目或理科必考科目的基礎上,選考體育術科、美術術科或音樂術科;如果兼報文科類或理科類,則還需選考文科類或理科類的選考科目。
文理類分數線分開劃定
根據《實施辦法》,明年高考將分文科類(含外語類)、理科類、體育類、美術類、音樂類專業進行招生。其中理科類專業有理學、工學、農學、醫學;文科類專業有哲學、文學(藝術類除外)、歷史學、經濟學、管理學、心理學、法學、教育學。
錄取時,省招辦根據招生計劃,分別以5科(必考+選考)總分按一定比例劃定文科類、理科類專業各批次的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體育類、藝術類則以文化科4科總分(不分文理科)和術科分數,按一定比例劃定文科類、理科類專業各批次的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但在錄取時,首先在文化科總分錄取最低控制線上,按術科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投計劃數的60%的考生檔案,再在術科分數線上,按文化總分從高分到低分,投計劃數的40%的考生檔案。
總分由5科原始分合成
《實施辦法》規定,語文、文科數學、理科數學、英語、文科基礎、理科基礎、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等各科滿分值全部為150分,但體育術科、音樂術科總分各為100分,美術術科總分為250分。考生各科考試成績以原始分形式呈現,其中,文科類考生、理科類考生考試總分按5科考試成績合成;體育類和藝術類文化部分按4科考試成績合成,術科成績以原始分呈現。
考試時間則為1-3月考體育術科、音樂術科、美術術科;4月考外語口語。另外,統一的高考時間再次縮短,即從原來的3天半縮短為三天時間。即:6月7日上午語文,下午外語;6月8日上午數學(文科數學/理科數學),下午文科基礎/理科基礎;6月9日上午考物理、歷史、生物,下午考化學、思想政治、地理。 (來源:羊城晚報;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