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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文:馮錦華更新簽證被拒 六月底前必須回國 2002年04月26日 17:08 馮錦華結審后在法院前留影。中新社記者 陶光雄 攝 中新網東京4月26日消息:去年8月,為抗議小泉首相參拜而在靖國神社門前石獸上噴涂油漆、最后被判有罪的公司職員馮錦華(31歲,出生于中國山西省),此前獲得的日本法務省更新簽證許可重新又被收回。馮錦華被要求在6月底之前必須回國。 據日本共同社報道,馮錦華稱,他今年2月向東京入境管理局申請了為期3年的簽證,并獲得了認可。3月26日,當馮錦華前往入管局辦理簽證更新時,入管局事務官員在其護照貼上了“無效”標簽。對方的解釋是:“在審查時有重大的失誤,為此決定取消簽證許可”。馮錦華要求該事務官員做出解釋,該官員表示:“在當初申請簽證時并不知道(涂漆事件),為此很快就更新的簽證。事后知道(你)曾‘損壞器物’被判有罪后,就取消了你的簽證更新。” 馮錦華因在去年小泉首相參拜靖國神社之后的第二天(8月14日)向靖國神社門前石獸噴漆而以損壞器物罪被起訴,于去年12月10日被東京地方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0個月、緩期3年執行。 馮錦華是由于工作單位的要求。才去申請簽證的更新。馮錦華是8年前來日本的,經過日語學校的學習進入東洋大學學習法律,畢業后在東京都一家國際電話公司工作。 去年東京地方法院判決后,中國外交部發言人曾表示,對判決結果十分遺憾,中方將繼續為馮錦華維護自身正當權益提供必要的幫助。 相關報道:希望本本分分生活 馮錦華坦承只想做回普通人 相關報道:日本媒體評出在日華人十大新聞 馮錦華案入選 相關報道:馮錦華平安夜回到太原 相關報道:就噴漆事件 馮錦華遺憾自己的主張未受重視 相關報道:不道歉不賠償 馮錦華談噴涂靖國神社案底線 相關報道:組圖:留日中國青年馮錦華案審結 相關報道:圖文:靖國神社前噴抗議標語 馮錦華在日被判刑 相關報道:馮錦華案第二次開庭 檢方提出判10個月刑罰 相關報道:在靖國神社潑漆的中國公民馮錦華獲準保釋 相關報道:一中國人在靖國神社寫抗議標語被捕 急需援助 相關報道:一中國人在靖國神社噴寫標語遭日警方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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