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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張君犯罪集團提供槍支彈藥 湖南重判兩被告 2001年07月18日 10:01 中新網長沙7月18日消息:湖南省益陽市中級法院昨天公開對曾經為張君犯罪集團提供槍支彈藥的兩名被告人高立軍、陳桂生作出一審宣判:被告人高立軍犯非法買賣槍支、彈藥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被告人陳桂生犯非法買賣槍支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剝奪政治權利一年。 據檢察日報報道,經法庭審理查明,常德“9·1”系列案主犯張君在獲知益陽市近郊的湖南資江機器廠生產獵槍后,指使其益陽籍團伙成員趙正洪聯系購買。1999年上半年,趙正洪經人介紹,認識了湖南資江機器廠職工醫院醫生高立軍,由高立軍通過資江機器廠的退休職工賈冬保(在逃)、駐資江機器廠的軍事代表胡梗松先后購得6支資江機器廠生產的SLD12-1J7型霰彈獵槍轉賣給了趙正洪。后高立軍又通過其同鄉陳桂生先后從該廠購得9支獵槍轉賣給趙正洪。高立軍共牟利1.4萬余元,陳桂生牟利900元。此外,高立軍還通過李國榮(另案處理)從該廠購得5000發獵槍子彈,賣給趙正洪等人。 另據查實,被告人高立軍被羈押后,向公安機關舉報他人搶劫并殺死一人的犯罪線索,經查證屬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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